某工程项目位于市中心, 地下 2 层, 地上 16 层。 土方开挖深度为 6.8

昕玥2019-12-17  21

问题 某工程项目位于市中心, 地下 2 层, 地上 16 层。 土方开挖深度为 6.8m, 地基施工图设计尺寸为 80m×100m, 地基基础设计为甲级。施工过程中, 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 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了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周围建筑物、 基坑回弹等进行重点监测。监测单位沿着基坑周边在基坑围护墙中部、 阴角处每边各布置了 3 个监测点, 并在基坑开挖完毕后开始进行基坑回弹观测。事件 2: 主体结构一层封顶后, 施工单位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因建设单位资金紧张项目停工 10个月。 施工单位仅在恢复施工时进行了一次沉降观测, 监理单位认为不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问题:1.事件 1 中, 基坑监测的重点对象还有哪些? 指出基坑监测中的不妥之处, 并给出正确做法。2.事件 2 中, 指出该项目沉降观测中的不妥之处, 并给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

解析1.(1) 基坑监测的重点对象还有: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地下管线变形、 地下水位等。(2) 不妥之处有: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委托第三方对基坑进行监测不妥。正确做法为, 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②监测单位沿着基坑周边在基坑围护墙中部、 阴角处每边各布置了 3 个监测点不妥。正确做法为, 应在基坑的中部、 阳角处好其他受力较大部位设置监测点, 且监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 20m(该基础设计尺寸为 80m×100m), 且每边不少于 3 个监测点。③在基坑开挖完毕后开始进行基坑回弹观测不妥。正确做法为, 基坑回弹观测不应少于 3 次: 第一次在基坑开挖前, 第二次在基坑挖好后, 第三次在浇筑基础混凝土之前。2.不妥之处有:(1) 主体结构一层封顶后, 施工单位对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不妥。正确做法为, 建筑物沉降观测应在基础结构完工或地下室砌筑完工后开始观测。(2) 施工单位仅在恢复施工时进行了一次沉降观测不妥。正确做法为, 暂停施工的, 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各观测一次, 停工期间每 2~3 个月观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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