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

tikufree2019-12-17  31

问题 张山承租林海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甲法院,法院判决张山偿付林海房租及利息,张山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张山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林海遂向该房屋所在地乙法院申请执行。乙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张山前妻宁虹向乙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两人离婚后该房屋已由丙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请回答题。 (2015年卷三) 乙法院裁定支持宁虹的请求,林海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下列说法可成立的是: 查看材料

选项 A.林海可向甲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如乙法院审理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C.宁虹应对自己享有涉案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D.如林海未对执行异议裁定提出诉讼,张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程序。《民诉解释》第304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执行法院乙法院,A选项是错误的。《民诉解释》第3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可见,B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311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C选项所言案外人宁虹对自己享有房屋所有权承担证明责任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309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可见,被执行人张山不得提起执行异议之诉,D选项是错误的。因此,B、C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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