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工伤保险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劳动能力鉴定是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B.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中
关于工伤保险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劳动能力鉴定是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B.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中
admin
2020-12-24
68
问题
关于工伤保险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劳动能力鉴定是认定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B.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再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用人单位追偿
C.在工作中,因犯罪而导致的伤残不应被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D.工伤发生后,如果拒绝接受治疗的,则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
D
解析
《社会保险法》第 36 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故 A 项错误。第 41 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B 项错误。第 37 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只有故意犯罪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才不认定为工伤。C 项错误。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D 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2iT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
主要办事机构在A县的五环公司与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的四海公司于C县签订购货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在D县: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基...
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申请担任审判长的审判人员回避的,应由审委会决定B.当事人申请陪审员回避的,应由审判长决定C.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
杨某为其妻王某购买了某款人身保险,该保险除可获得分红外,还约定若王某意外死亡,则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20万元。关于该保险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
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2011年)A.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按期交纳后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
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
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关于此事,下列哪一...
随机试题
患者,女性,65岁。糖尿病史16年,近5个月来感双足趾端麻木,大腿皮肤针刺样疼痛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
某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办公楼,房屋高度25.45m。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防类别
小电流接地系统发生母线单相接地,运行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阿尔茨海默病早期的突出症状是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A.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1
以下哪项不是铸造全冠的适应证()A.固定义齿的固位体B.修改牙齿外形C.恢复咬合D.牙本质过敏E.残根
复合性牙周炎指()A.既有局部损害又有全身损害B.既有骨上袋也有骨下袋C.龈炎牙周炎同时存在D.炎症损害与合创伤同时存在E.以上均不对
通风工程中通风机的分类方法很多,属于按通风机用途分类的有()。A.高温通风机B.排尘通风机C.贯流式通风机D.防腐通风机E.射流通风机
某工程网络计划中,工作E的持续时间为6天,最迟完成时间为第28天。该工作有三项紧前工作,其最早完成时间分别为第16天、第19天和第20天,则工作E的总时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