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
shuhaiku
2019-12-17
45
问题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都是金山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赵某连续持有金山公司1%的股份达3个月,钱某、孙某、李某连续合计持有金山公司l%的股份已达1年,银海公司拖欠金山公司货款不还,由于银海公司的大股东周某也是金山公司的大股东,并且是金山公司的董事长,金山公司一直不对银海公司采取措施,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赵某有权请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B.钱某有权请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C.钱某、孙某、李某有权要求金山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的,三人有权以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D.金山公司对银海公司的债权马上超过2年诉讼时效,钱某、孙某和李某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银海公司还款
答案
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赵某连续持有公司1%的股份只有3个月,无权请求乙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选项不正确:钱某、孙某、李某连续合计持有金山公司1%的股份已达1年,三人有权以三人名义要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但是钱某自己无权要求金山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B选项不正确。钱某、孙某、李某有权以三人名义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拒绝的,三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而不是以金山公司的名义起诉,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中,如果不立即提起诉讼,金山公司对银海公司将丧失胜诉权,情况紧急,钱某、孙某和李某三人有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2v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的核心理念有()
咨询工程师在招标投标管理中的工作包括()
关于承包商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时,应考虑()的影响。
下列关于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管理体系在项目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的说法,正确的
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阶段主要有()阶段。
良好的项目管理组织有利于()
咨询工程师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在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中,方针是以文件方式表述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专家以匿名方式参加,主持人用问卷方式征求对项目风险的意见,经过几轮方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预计负债可获得赔偿的相关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赔偿金额只有
(86-87题共用题干) 患者50岁,女性,右手掌皮肤干燥脱屑2年,同时有大拇
下列可能对商业银行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有()。
沥青表面处治通常采用层铺法施工的工序,三层法施工工序有:洒第二层沥青、撒第一层集
根据“经济发展阶段论”,当政府部门加强对经济的干预时,经济发展进入了( )阶段
条形基础宽度3m,基础底面的荷载偏心距为0.5m,基底边缘最大压力值和基底平均压
关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A.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该条款,对其意义不_理解的后果自负B.无论投保人是否仔细阅读该条款,保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远期、期货和大部分合约有事被称作远期承诺B、期权合约和远期合约以及期货合约的不同在于其损益的不对C、信用违约互换合约使买方可以
患者,女,48岁。近来经水淋漓不断。已延20余日,色鲜红,质稠,心悸而烦。 若属血热证,下列不属于临床表现的是()。A.发热B.舌红绛C.脉细数D.口
甲公司由于多元化战略实施不利而造成亏损,遂放弃了多元化经营,确定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业务的专业化战略,退出了与住宅无关的产业。同时集中投资区域,以城市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