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题库总管2019-12-17  25

问题 中国甲公司向德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适用2010 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CIF 术语。该批货物由丙公司承运,在装运港装卸时,一包货物落入海中;海运途中,因船长过失触礁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货物最后延迟到达目的港。依《海牙规则》及国际海洋运输保险实践,关于相关损失的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对船长过失触礁导致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B.对装卸过程中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C.对船长过失触礁导致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D.对运输延迟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案所适用的术语是CIF,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的险别为平安险。因此AB项均属于意外事故致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AB 选项正确。本案运输规则为《海牙规则》,承运人享有航行过失免责,选项C 正确。运输延迟属于保险除外责任,选项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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