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 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 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 议,对外开立...

admin2020-12-24  25

问题 1996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 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 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 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 了金额分别为450万元和6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 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16日,收款人 均为赛格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 张汇票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 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 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 60日。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示催告的 是:( )
A.赛格公司
B.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
C.恒昌公司
D.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5条、《民诉意 见》第226条的规定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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