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题 油田验收   某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3月获得批复。目

shuhaiku2020-05-20  26

问题 第七题 油田验收  某油田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3月获得批复。目前,该工程已试运行3个月,现对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该工程处于半干旱地区,区域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零星分布有湿地,有少量天然草本植物,无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该地区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工程开发面积32km2,设计产能2.0×105t/a。敷设地下集油管线长度140km,建设联合站3座,全年生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联合站废水COD的排放总量为11t/a。联合站污水处理装置稳定运行,月均排放废水1.5×104 m3。出水COD实测浓度70mg/L,出水排入一天然湿地。湿地与一河流连通,河流为Ⅲ类水体。COD排放浓度限值为100mg/L。经测算,天然湿地水力停留时间约36d,COD的去除率为20%。联合站设2×2.8MW燃油锅炉,1用1备。锅炉房烟囱高35m,实测SO2排放量为420 mg/Nm3。联合站东边有一村庄。两者相距90m。村庄最高建筑物高15m,距离锅炉房烟囱最近距离130m。[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规定,燃油锅炉浓度限值为900mg/Nm3,装机总容量为2.8~7MW的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35m。]

选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锅炉房SO2排放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说明理由。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时应如何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3.评价联合站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4.指出评估集油管线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效果应开展的现场调查工作。

答案

解析1.锅炉房SO2排放满足环保要求。具体分析如下:(1)锅炉S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要求。理由:实测SO2排放浓度为420mg/m3,过量空气系数为1.2,换算排放浓度504mg/m3,小于燃油锅炉S02锅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900mg/m3。(2)锅炉房烟囱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要求。理由:2×2.8MW燃油锅炉烟囱高35m,装机总容量5.6MW<7MW,标准规定的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35m,满足要求。(3)锅炉房烟囱高度还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其他要求。理由:该标准规定新建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建筑物时,其烟囱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村庄距离锅炉房烟囱最近距离130m,村庄最高建筑物15m,35m>18m,满足上述规定。2.(1)竣工验收调查应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本项目2006年环评获得批复,其噪声影响评价执行的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因此,竣工验收调查仍应执行环评时的标准。(2)《声环境质量标准》可作为校核标准或验收后的达标考核。由于《声环境质量标准》已替代《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验收调查在执行原标准的同时,还应以新标准对本项目的噪声影响进行进一步的校核或达标考核。(3)符合旧标准,同时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则符合环保要求;符合旧标准,但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则不影响其验收,但应在验收后进行整治,以满足新标准的要求。3.联合站废水排放不达标,具体分析如下:(1)联合站废水排放COD实测浓度为70mg/L,小于COD排放浓度限值100mg/L,排放浓度达标。(2)COD排放总量为:1.5×104×12×103×70×10-9=12.6t/a,大于批准的总量11t/a,总量不达标。(3)天然湿地为重要的生境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能视为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企业不经环境保护或湿地主管部门同意将污水排放到天然湿地是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违法行为。4.通过现场调查,主要核查(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有关部门审查、批复要求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如下:(1)调查管线沿线是否采取分层回填的方式,特别是穿越农田区的土壤层是否得到有效保护,不影响农作物耕作和生长;调查穿越草地段的植被恢复情况是否采取了适宜的生态恢复方法,包括土壤利用与保护、植物种类是否选择浅根系的当地物种、植物恢复密度、生物量及生长情况等。(2)调查穿越湿地段的方式及是否造成湿地分割、破坏,阻隔湿地水力联系,是否造成湿地萎缩,调查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3)调查工程建设时各类临时占地的整治与恢复情况,包括当时的施工便道、临时场地的土地与植被的破坏面,或弃土弃渣场。(4)调查采取的防止漏油等风险措施的可行性,如穿越农田、湿地区是否设置了截止阀等。(5)调查沿线采取的其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6)调查方法采取现场踏查、遥感、样方调查、拍照、走访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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