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13
问题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C
解析
【考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详解】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张某经其他两个合伙人——李某和王某同意后,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选项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5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B认为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因而是错误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故选项C正确。选项D混淆了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之间的关系,李某和王某对张某个人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是错误选项。故本题应选AC。【陷阱】本题的考点主要是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议决事项。考生要总结《合伙企业法》中哪些行为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实施,并且要注意这种一致同意是否附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措辞。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3z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国有企业利用自有资金采用国际招标采购机床设备,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只有2家。对此,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接()。
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有()。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及承包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企业询价采购报价具有()的特点。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小
集中采购一般会对()企业的成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采购产品的价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甲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有3天到期,
随机试题
2011年7月,甲购买了一套普通住房自住。2016年8月,甲将该房屋销售,销售时
统计研究的各种现象表现结果是一种 A.必然事件 B.偶然事件 C.可能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将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混合操作可能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适合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收入差距现象是一把双刃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a]二重性,即合理、合法且适
邓小平指出:“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首先是解放思想……在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间,解放思想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不少同志的思...
热扰心神可见A.语言骞涩B.谵语C.独语D.狂言E.郑声
下列关于划定城市紫线、绿线、蓝线、黄线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城市紫线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划定B:城市绿线在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划定C:城市蓝
社会工作者为家长开设了一个帮助孩子度过青春期的教育小组。在一次小组讨论中,王女士滔滔不绝地讲:“我太倒霉了,本来工资就低,丈夫摔伤花了不少医药费,孩子又不...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是( )。A、相关关系人要求采用事后监督方式的B、企业的设立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D、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