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修建一座办公楼,并完成装饰,事后双方又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北京的仲裁委...

admin2020-12-24  23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乙公司修建一座办公楼,并完成装饰,事后双方又另行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北京的仲裁委员会裁决,或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工程交付后,质检单位鉴定大楼主体合格,但装饰材料存在安全隐患,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返工重修并赔偿损失,双方发生争议,假设双方又达成一个有效的补充协议后,某法院受理乙公司的起诉,诉讼过程中乙公司与甲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则以下结案方式不正确的是:
A.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决定书
B.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C.乙公司申请撤诉,由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D.法院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选项

答案AB

解析。依据《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法院不予支持,故B项错误,依《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可知,是否准予撤诉,应以裁定做出而不是决定,故A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C项表述正确。又依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当事人在和解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对和解活动进行协调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派审判辅助人员或者邀请、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事协调活动。”可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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