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
Freeti
2019-12-17
36
问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
AB
解析
选项A.B正确,《民诉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在“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自己住所地(东区)的法院起诉。当然,原告也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南县)法院起诉。 选项C错误,西县既不是原告住所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故西县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可知,受移送的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B6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了一宗20hm2的土地,用来进行居住小区的开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某城市近郊区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某城市近郊区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到某城市开发一大型居住区项目,以中高层和高层为主。该项目所在城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市郊开发建设一住宅项目,该项目占地100000m2,其中代征
随机试题
当吸入气中CO2含量增加超过20%时 A.肺通气量增加3~4倍 B.肺通气量
下面哪项描述为带状疱疹的主要临床表现 A、单侧性皮肤黏膜疱疹,沿神经支分布及剧
素质的涵义是()。
与左旋多巴合用,可提高疗效的是( )。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赠与的说法,错误的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中药老幼剂量折算表,6~9岁的服用剂量相当于成人
根据死亡率模型,假设某5年期贷款,两年的累计死亡率为6.00%,第一年的边际死亡率为2.50%,则隐含的第二年边际死亡率约为( )。A.3.45%B.3.5
微波收、发信机包括()等主要电路。A.上/下变频B.微波本振C.复用解复用D.功放E.空间分集接收
对于顾客的询问,员工符合职业用语规范要求的回答是()。A.“不知道”B.“这事不归我管”C.“我帮你打听一下”D.“问别人去吧”
孙某曾应聘在甲公司工作,试用期满后从事技术工作,2年后跳槽至乙企业成为该企业的业务骨干。甲公司为实施新的战略,拟聘请孙某担任公司高管。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