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
Freeti
2019-12-17
20
问题
A市东区居民朱某(男)与A市西县刘某结婚,婚后双方住A市东区。一年后,公司安排刘某赴A市南县分公司工作。三年之后,因感情不合朱某向A市东区法院起诉离婚。东区法院受理后,发现刘某经常居住地在南县,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遂裁定将案件移送南县法院。南县法院收到案件后,认为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刘某户籍所在地西县法院。西县法院收到案件后也认为无管辖权。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答案
AB
解析
选项A.B正确,《民诉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在“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向自己住所地(东区)的法院起诉。当然,原告也可以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南县)法院起诉。 选项C错误,西县既不是原告住所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故西县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可知,受移送的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B6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拍卖出让方式获得了一宗20hm2的土地,用来进行居住小区的开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边缘地带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国家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和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某城市近郊区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某城市近郊区开发建造一居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到某城市开发一大型居住区项目,以中高层和高层为主。该项目所在城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市郊开发建设一住宅项目,该项目占地100000m2,其中代征
随机试题
LES主要作用是 A.防止十二指肠内容物反流入胃 B.防止咽部食物呛入气管
技术分析的三项假定不包括( )。 A、历史会重演 B、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
(2014年)甲公司2013年因政策性原因发生经营亏损5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
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内容包括()。
女性,70岁,6年前曾经患心肌梗死,此后时有心前区疼痛发生。近1年来,出现劳力性
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
化学实验中,需要使用现有不同浓度的A、B两种氯化钠溶液配置新的浓度为15
受体的阻断剂是( )A.筒箭毒B.普萘洛尔C.六烃季胺D.十烃季胺E.酚妥拉明
某工作计划进度与第8周末之前实际进度如图4-13所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计划第3周至第6周为匀速进展B.第3周前半周内实际未进行本工作C.
从外部来看,企业的任务首先是()。A:满足社会需要B:获取利润C:促进社会发展D:为国家缴纳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