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
题库总管
2019-12-17
14
问题
甲任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期间,先后三次将各地退回信函数万封(约500公斤),以每公斤0.4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所得款项占为己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退回的信函不属于信件,甲的行为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B:退回的信函虽属于信件,但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故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C:退回的信函处于邮政中心的管理过程中,属于公共财物,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D:退回的信函被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毁弃邮件,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
答案
D
解析
【考点】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毁弃邮件罪【详解】根据《刑法》第253条的规定,私自毁弃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本案中,虽然是被退回的信函,但是邮政局有义务将这些信件退回给寄信人,即退回的信函也属于邮件。将这些信函当作废品出卖,也属于一种毁弃邮件的行为。由于甲是邮政中心信函分拣组长,属于邮政工作人员,因此甲的行为成立私自毁弃邮件罪。选项D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252条的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见,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毁弃邮件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私自毁弃邮件罪是身份犯,是特别法条,因此甲的行为虽然也符合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但根据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甲的行为应定性为私自毁弃邮件罪。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中,虽然甲不成立侵犯通信自由罪,但原因不是甲没有实施隐匿、毁弃与开拆行为,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根据《刑法》第253条第2款的规定,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论,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也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T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是招标师进行招标采购合同规划的首要步骤,也是开展其后各项工作的中心点。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
工作先后依赖关系包括()。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
价值工程活动的特点,包括()。 A、要求将功能定量化 B、中心环节是对
管线中心定位测量中,不属于管线主点位置的是()
用一种钢制的活动防护装置或活动支撑,通过软弱含水层,特别是河底、海底或者城市中心
正常情况下,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停电先后顺序是()
背景 某医院门诊楼,位于市中心区域,建筑面积28326m2,地下1层,地上10
某交通施工项目贯穿市中心的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下列说法正
随机试题
预测性房地产估价,其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常见的关系是()。 A、估价对
运输机动灵活、建设快、基建投资少,并且是城市的主要运输方式的是()。
患者,男性,42岁。慢性胆囊炎病史10年,采取保守治疗,本次因疼痛加剧伴发热3天
出国留学贷款额度最低不少于( )元人民币,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学杂费和生活费的(
乡居年代,我曾在蚕房里住过两年。我洞悉蚕在其生命轮回过程中每一个隐秘的细节。由黑
D本题考核的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及质量管理体系做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从而使社会对企业的产品建立信心。
结核性腹膜炎腹痛规律是A.持续性腹痛B.疼痛-排便-加重C.进食-疼痛-缓解D.疼痛-进食-缓解E.疼痛-排便-缓解
某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本地区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组织分发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后,接到提供该批疫苗的生产企业报告,怀疑该批疫苗质量有问题...
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A.投标人须知B.招标项目的性质C.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D.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E.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下列选项中()不可以用于土地储备资金。A: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的一部分资金B:土地储备机构的银行贷款C:廉租房租金收入D:可用于土地储备的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