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3

问题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B:撤销案件C:决定不起诉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答案B

解析【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9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不是犯罪的;(三)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甲在侦查阶段死亡,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B正确,选项C不正确。在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对于刑事诉讼而言具有附带性,犯罪嫌疑人死亡意味着刑事诉讼的终结,因此刑事诉讼的终结意味着民事部分不可能再经由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得到处理。《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均未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死亡情形下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处理方式。依据法律和相关法规,本题情形下的民事部分只能由被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选项A、D不正确。正确答案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UW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