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饮料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全年取得饮料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0万元,销售过程中购货方违约,另外取得合同违约金23.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

admin2020-12-24  29

问题 某饮料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全年取得饮料不含税销售收入20000万元,销售过程中购货方违约,另外取得合同违约金23.2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处置废弃的设备取得处置收入8万元,假设该企业2018年实际发生广告费6500万元,则2018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 )万元。

选项 A.6000
B.3003
C.3044
D.6006

答案A

解析对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属于在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其他收入,不属于销售货物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属于销售(营业)收入。因此,该企业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限额=20000×30%=6000(万元),实际支付的6500万元大于限额,只能扣除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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