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
天天题库
2019-12-17
33
问题
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社区矫正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答案
C
解析
选项A、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据此可知,“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选项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写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据此可知,本案并非由法院决定的监外执行,因此是否收监也不是由法院决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4zM9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课间休息时,初中教师张某在教室吸烟。张某的行为( )
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
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价款纠纷,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张某是科捷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12%,李某是神码股份公司的股东,持股20%。二人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三诉李四侵权损害赔偿一案,庭审中,张三发现本案人民陪审员是
甲市L区居民叶某购买了住所在乙市M区的大亿公司开发的位于丙市N区的商品房一套,合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
定居在北京的法国人约瑟发现其肖像被用作非法经营活动,遂在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随机试题
流动比率通过比较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来反映贷款人控制和运用资产的能力。()[
列走势中,当出现( )时,发出了买入信号。 A.移动平均线呈上升状态,股
贝母瓜蒌散的功用是 A.清热平肝,涤痰息风 B.清肺化痰,散结排脓 C.止
第二产程停滞;
教师在游戏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等方面。
女性,50岁。口干、眼干5年余,半年来症状加重伴乏力。查体:口腔多发龋齿,全身多个浅表淋巴结肿大。化验:ESR80mm/h,尿常规:pH7.1,血清γ球蛋...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可不设招标控制价B.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标底必须保密C.招标人设有
在滴眼液中加入甲基纤维素,其主要用途是A:抑菌剂B:防止药物水解C:调节黏度D:调节pH值E:调节渗透压
建设项目投资者以资本金的形式投入的资金称为“权益投资”。权益投资取得对项目产权的( )。A:所有权B:控制权C:收益权D:协作权E:约束权
关于旁站的说法,错误的是()。A.旁站记录是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B.旁站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用以监督工程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C.旁站应在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