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2014年1月份进行重组,经证

昕玥2019-12-17  24

问题 某主板上市公司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亏损,2014年1月份进行重组,经证监会审核将其全部经营性资产同甲公司所持有的乙公司股权进行置换,2014年4月实施完毕,重组后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甲公司于2011年3月全资收购公司乙公司,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重组预计2014年、2016年盈利分别为4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实际盈利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如果模拟计算该上市公司2012年、2013年净利润分别为2000万元、3000万元,该上市公司最早可以公开发行新股的时间为()。

选项 A、2016年5月B、2015年1月C、2016年1月D、2017年1月E、2016年5月

答案B

解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51条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获得核准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业绩在审核时可以模拟计算:①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完整经营实体;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重组方的承诺事项已经如期履行,上市公司经营稳定、运行良好;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和相关资产实现的利润达到盈利预测水平。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距本次重组交易完成的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第5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完整经营实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经营业务和经营资产独立、完整,且在最近2年未发生重大变化;②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③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实行独立核算,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在会计核算上能够清晰划分;④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理作出恰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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