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商业银行拟建一座办公楼,于2009年1月20日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站公开发布了

免费考试题库2020-05-20  55

问题 <P>某市商业银行拟建一座办公楼,于2009年1月20日在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站公开发布了招标公告。甲公司、乙公司等七家施工单位进行投标。丙公司在该投标活动中对甲公司进行了投资。3月23日,商业银行确定乙公司为中标人。丙公司认为商业银行在招标过程中与乙公司存在串标嫌疑,向市建设局投诉。建设局经过调查,认为商业银行的行为不存在违法现象,驳回了丙公司的申请。丙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建设局的调查结论。</P><P>【问题】</P><P>1.丙公司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P><P>2.该案件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调整范围?为什么?</P>

选项 <P>1.丙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P><P>理由: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丙公司对投标人甲公司的投标行为进行了投资,市建设局作出的决定对丙公司的权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丙公司与该招标活动有间接利益关系。所以诉讼主体资格适格,丙公司可以提起行政诉讼。</P><P>2.该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法》的调整范围。</P><P>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例中市建设局属于行政监督部门,其作出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其行为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P>

答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Dl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