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shuhaiku
2019-12-17
31
问题
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二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话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答案
B
解析
选项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1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I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知辩护人和代理人的产生时间并不相同。选项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选项B正确。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可知,不管是辩护人还是诉讼代理人在审判中都有向当事人发问的权利。选项c错误选项D,辩护人在诉讼中享有独立的辩护地位,并不受委托人意思的约束。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关权利,受到委托人意志的约束,选项D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Jys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互联网+”智慧能源中,对于电动汽车等技术的推广,属于()的内容。
编制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时,工人装车的砂石数量不足导致的汽车在降低负荷下工作所延
某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案中,针对脚手架拆除可能发生的事故、相关危险源和应急保
西藏第一次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公路汽车运输是以下哪一年?()
2008年,张某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09年7月,
A期货公司结算部工作人员李某利用工作便利,了解到所在公司一些客户的交易信息,李某
卢某、许某、张某和李某为A期货公司从业人员,因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期
2008年,张某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09年7月,
期货公司的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章程依法提名并聘任张某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在开董事会时
假设某期货公司总经理李某在外出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小心将公司的期货业务经营许可证遗
随机试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因甲公司无法偿还到
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
边界地形图修测过程中,调绘图上某要素颜色为棕色,则该要素为()要素。
区别轻、重型患儿腹泻的主要指标是
甲、乙两地相距210公里,a、b两辆汽车分别从甲、乙两地同时相向出发并连续往返于
“梅花K”黄柏胶囊事件中,造成范可尼综合征的是 A.四环素B.氯霉
股权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不包括()。A.外包服务管理机构B.监管机构C.行业自律组织D.基金投资者
课堂上杨老师对某个问题的解释有错误,学生进行纠正,杨老师不仅不批评反而表扬学生 善于思考,具有质疑精神。对此,下列说法不恰当的是()。A.杨老师重视培养学生
果实种子类饮片含药屑杂质应小于A:2%B:7%C:3%D:1%E:5%
属于医师执业权利的是( )A.医师可以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加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B.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