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
昕玥
2019-12-17
27
问题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陈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周某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1年3月1日,周某将该车交付给陈某。2011年5月1日,陈某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伤害最高限额为10万元)。2011年7月1日,陈某与邹某聚会后,陈某将该车借给醉酒的邹某驾驶,邹某驾车撞伤了行人龙某(交警认定邹某负全责),给龙某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龙某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龙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B.龙某有权请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C.龙某有权请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D.龙某有权请求邹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B
解析
A.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承担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 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机动车保留所有权买卖”。故龙某无权请求周某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错误。 CD.正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据此,陈某将车借给醉酒邹某使用,陈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陈某应邹某对龙某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ZS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 )清偿。
.在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中,由于约定的销售价格越高,销售难度就越大,为了避免可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
兼顾房地产经纪人基本生活保障和激励作用的薪酬支付方式是( )
某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为137m2,合同约定面积为140m2,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
某企业购买面值为300万元的分期付息公司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共支付价款375万元,
采取函证方法审查某企业应收账款,对其中C公司所欠20万元账款进行函证,若收到对方
审查预付账款项目,发现其中一笔为采购材料汇款,汇往T公司320万元,账龄已超过2
随机试题
关于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使用范围下列( )是正确的。 ①当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泡沫灭火系统组件的是()。
患者因右上后牙邻面龋银汞充填后出现咀嚼痛,自行服用抗生素后无好转,查体:叩(+)
检修后或长期停用的母线,投运前须用()对母线充电。
多食大豆类有利于防止动脉粥样斑块的发生。( )
同业拆借市场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属于()范畴。
关于解剖、分离和打结的叙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 A.锐性分离用于精细的层次
下面谱例出自施光南的哪一首歌曲() A.《祝酒歌》B.《在希望的田野上》C.《打起手鼓唱起歌》D.《吐鲁番的葡萄熟了》
胸胁饱满,咳唾引痛,喘促不能平卧,属饮流胁下,属于A.痰饮B.溢饮C.支饮D.悬饮E.水肿
关于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的说法,错误的是()。A.凯恩斯认为,当利率降到某一低点时,货币需求会无限增大,此时无人愿意持有债券,都愿意持有货币,流动性偏好具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