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 所有的鱼塘严重污染、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 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 意赔偿请求金额...

admin2020-12-24  19

问题 某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甲、乙、丙三人共同 所有的鱼塘严重污染、鱼类减少,损失数万元。三人共 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法院调解后,造纸厂只同 意赔偿请求金额的2/3,甲、乙同意,并同造纸厂达成 调解协议。调解书送达丙时,丙以自己不在场为由拒 绝接受,坚持要求造纸厂按照诉讼请求进行赔偿。下 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丙在诉讼中是共同原告
b.甲、乙同造纸厂达成的协议有效,但丙可以拒 绝接受,坚持自己的赔偿要求
c.甲、乙同造纸厂达成的协议无效,因为丙不在 场,无法发表自己的意见
d.法院应在甲、乙、丙共同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调解

选项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 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 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 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的情形 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因此甲、乙的诉讼行为未经丙的 同意,对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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