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某上市公司,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募集资金于2015年使用完毕,在该公

tikufree2019-12-17  19

问题 中小板某上市公司,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募集资金于2015年使用完毕,在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时,保荐机构需要发表意见的有()。Ⅰ.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Ⅱ.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核查报告Ⅲ.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Ⅳ.2016年度跟踪报告

选项 A、Ⅰ、Ⅱ、ⅢB、Ⅱ、ⅣC、Ⅱ、Ⅲ、ⅣD、Ⅰ、Ⅲ

答案A

解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第36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主板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则保荐机构应对该中小板上市公司应持续督导至2016年年末。Ⅰ项,根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2015年修订),处于持续督导期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由保荐机构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其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披露。Ⅱ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8.8.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应当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Ⅲ、Ⅳ两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修订)第43条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按照本指引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本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持续督导期开始之日至该年度结束不满3个月的除外。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15个交易日内按照本指引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本所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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