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0

问题 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选项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入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

答案ABD

解析【考点】征收制度;民法理念【详解】《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入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入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其限定仅在为公共利益需要时,方可进行征收,体现了对私权的尊重及满足公共建设的需求,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所以,A选项正确。征收关涉对私权的剥夺,必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不可任意为之,所以,B选项正确。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全面补偿,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C选项中“可予拆迁补偿”的表述错误。该条明确规定,“应当”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其既体现对私权利益的保护,又体现了对民生的保障,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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