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
admin
2020-12-24
42
问题
某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吴某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刘某10万元,被执行人刘某向执行法院提出自己无法清偿债务,但是对案外人郑某享有到期债权,法院遂向郑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郑某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或者向吴某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B.郑某在15日内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C.郑某主张其与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不能对郑某强制执行
D.郑某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对孙某享有到期债权,可申请法院向孙某发出履行债务通知
答案
A
解析
代位申请执行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申请,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收到该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异议,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如果第三人在15日内提出异议,则不得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当然,第三人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者自己与申请人之间无直接法律义务关系的不属于异议。综上所述,A选项是对履行通知效力的表述,表述正确。B选项第三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法院不能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异议不审查,选项错在“经审查”的表述上。C选项第三人郑某主张其与申请人吴某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异议,不影响履行通知的效力,表述错误。D选项考查不得再代位的规定,即该第三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k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我国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批准后实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的本外币业务有()。A.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B.经批准的保险业务C.财务公司分公司不得办理担保.同业拆借业务D
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用持有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融资。贴现率升高,意味着货币政策制定者这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是()。A.市场过热B.市场萧条C.市场不冷不热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银监会应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A、30天B、2个月C、3个月D、6个月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经保荐人保荐,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A.公司债券B.企业债券C.可交换公司债券D.短期融资券
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 )。A.必要性B.强制性C.地域性D.无偿性E.固定性
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 )。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针对性
下列不属于税收特征的是()。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针对性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的业务包括( )A.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B.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C.有价证券投资D.证券自
减税免税的形式不包括( )A.法定减免B.特案减免C.强制减免D.临时减免
随机试题
(3-5题共用备选答案) A.肾结核 B.肾肿瘤 C.肾结石 D.肾盂肾
某药物的t1/2为1h,有40%的原形药经肾排泄而消除,其余的受到生物转化,其
统计报告通常以( )描述统计分析的结果。 A、文字 B、图表 C
杨先生今年45岁,打算60岁退休,考虑到通货膨胀,退休后每年生活费需要10万元,
请阅读Passage1,完成第小题。 Passage1 TheBrit
当今世界正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缓慢复苏、
骨关节炎最常累及的关节是 A腕关节,踝关节,远端指间关节 B膝关节,肩关
某建设项目工程费用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0万元,基本预备费率为8%,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5%,建设期两年,计划每年完成投资50%,则该项目建设...
理想气体的压强公式是:
有些政府产业结构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支柱产业,并没有较大的增长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