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

shuhaiku2019-12-17  27

问题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选项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答案D

解析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也不包括国际法,因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法律规范形成法律部门以后,由法律部门构成的体系。但是这种部门法体系意义上的法律体系概念是近代以后的概念,因为只有近代以后才有严格的法律部门划分。因此,B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国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政治构想采取的是“一国两制”原则,虽然制度方面有很大差异,但不影响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因而,C选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不正确,属于应选项。这个选项其实是与B选项相联系的。近代以后的“法律体系”概念是从部门法体系的基础上理解的,但近代以前并没有严格的部门法划分,像中华法系的中国更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但这并不意味着古代中国没有“法律体系”。这时,我们必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理解“法律体系”,即法律规范通过一定的结构形成的体系,这种结构当然不是近代以后的部门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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