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建筑工程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题库总管
2019-12-17
28
问题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1)本条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含义是什么?(2)本条中“有能力执行”、“拒不执行”的含义是什么?(3)“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哪些?(4)行为人在暴力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过程中,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1)本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2)“有能力执行”是指已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丧失履行特定义务的能力,不能以犯罪论处。“拒不执行”是指行为人采取各种手段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中所确定的义务。(3)“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五种:一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是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是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是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是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但情节轻微,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因没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而未能执行的,也不能以犯罪论处。(4)行为人在暴力抗拒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过程中,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应择一重罪处理,即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z3C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老年期( ) A.国际老年学会规定60-65岁为老年前期,65岁以后为老年期
我国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允许量标准规定,婴儿代乳品为( ) A.
疾病统计的研究对象视调查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范围。比如门诊疾病的统计对象应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细菌总数的含量是( ) A.>3个/ml B.1
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用氯消毒时( ) A.接触l-2h,游离性余氯不低于1m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硬度不超过( ) A.450mg/L B.35
下列是我国《化妆品安全评价程序和方法》中规定的急性毒性试验内容,除了( )
以下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的规定,除了( ) A.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规定,在理发刀具、胡须刷、毛巾不得检出的细菌是(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 ) A.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B.依照医
随机试题
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妊娠期胎盘分泌的激素具有抗胰岛素作用
抵押物适用性越强,变现能力越强,适用的抵押率越低。( )
AST连续监测法测定所用的底物是 A.丙氨酸、α-酮戊二酸 B.草酰乙酸、谷
关于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从所给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91-95题。 某跨国汽车公司2007年进入中国市场,业务范
义务教育不是一种( )
请以“颠倒世界”为题,设计一个教育活动,写明活动目标、活动准备和活动过程(请附自编故事)。
GNP的计算包括一切国民经济、劳务活动,如旧车买卖、家务劳动等都算在内。( )
风险文化中最为重要和最高层次的因素是()。A.管理战略B.管理制度C.风险管理理念D.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