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共用题干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
共用题干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
admin
2020-12-24
27
问题
共用题干
选项
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我国所有的法律都允许涉外合同的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
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
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答案
BCD
解析
本案中,一审法院以现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作为大前提,杨某所实施的行为作为小前提,得出相应的结论,因而一审法院的法官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而选项C的说法正确。二审法院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将《刑法》中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杨某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加以综合比较,对案件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判和分析,属于一种辩证推理的范畴,具体而言运用了辩证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故选项B和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
条约生效后,对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国际条约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我国的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例如,《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民法通则》的该条规定以一般原则的方式将国际条约并入我国国内法,作为我国法律渊源。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是我国已缔结的国际条约,据此《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都是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地方组织法》没有对县长连选连任的限制,故选项A错误。《地方组织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县长、副县长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故选项B错误。《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人民代表大会无权自己决定,故选项C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59条的规定,县的预算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变更;县政府对预算只有执行权,故选项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故B正确;国际私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理论有分割论与统一论之分。主张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主张统一确定准据法的,是统一论。故C正确;特征履行法是在确定合同准据法的过程中选定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的方法。按照特征履行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再根据这个最密切联系地确定合同的准据法。故D正确。
EXW是在卖方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小,买方义务最大。所以修格公司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就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故A正确;F组中的贸易术语FCA、FAS、FOB也是常用的术语,所以双方都有可能接受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故D正确。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可以做广告,但不得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故A错误。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依法判案。故B错误。根据《公证法》42条规定,C正确。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是对法律工作者的一般要求。故D正确。
《拍卖法》第23条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但是公司职员的私人物品不属于公司所有,应此,本案中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有效。故B正确。
《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椎或者以其他方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所以,在拍定以后合同已成立,并已生效。故本题答案为B。
《拍卖法》第63条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本公司物品拍卖的全部所得。故本题答案为B。
《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故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zH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 A.《宪法》序言 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C.《宪法》第...
法律执行与法律适用存在差别,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表现了两者的不同?() A.法律执行的价值具有多元性 B.法律执行的内容具有广泛性 C.法律执行活动具...
★★夏某偷了一部手机,被作价1200元。夏某委托沈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沈律师为了给当事人减轻处罚,故意作伪证证明手机被修理过,花去420元,即手机价值不足...
★★法律原则是法律要素之一,法学院同学小王与小周对此有过讨论。小王认为、①法律原则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②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的缺陷...
★下列对法官的规定中,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法官可以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客 B.不可以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C.不可以插手过问他人办理...
★甲某为外国籍人,在中国工作数年后决定收养一女孩,依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某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
★关于普通法和衡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是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制度 B.衡平法以“正义、良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有哪些?() A.小王,3年前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B.小李,某区司法局公务员 C.小张,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这说明了法律适用的哪些特征?() A.法律适用具有可预测性 B.法律适用具有正当性 C.法律适用应该将法律...
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1980年《联合...
随机试题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日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
善于疏解半表半里之邪而又有解表退热之功的药物是 A、菊花 B、柴胡 C
关于常见的配送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他汀类药物可引起肌痛或横纹肌溶解症的不良反应,因该不良反应而撒出市场的药物是()
患者,男性,69岁,情绪激动后突感剧烈压榨性胸痛、呕吐伴窒息感2小时入院。心率1
大刚拾得小强的一只泰迪狗,爱不释手,拒不归还,唐超将泰迪狗从大刚家中抱走交给小强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对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未决赔款从当期保费收入中提存的资金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下列各项所得中,按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A.销售货物所得B.动产转让所得
社会工作者要承担直接服务者和间接服务者两种角色,服务的提供者、支持者、倡导者属于直接服务者角色,管理者、资源筹措者、政策影响人、研究者属于间接服务者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