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tikufree
2019-12-17
53
问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选项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62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
以财产的价值额或租金额为征税对象的各个税种统称为()。
在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中,不动产(如房地产)所有权的转移应以()为准。
以下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描述,正确的是()。
2012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厂房无偿转让给乙公司,导致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无法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中国公民王某系一大学(所在地为地级市)教授,2012年6月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某企业2012年取得销售收入净额2000万元(其中赊销收入净额1500万元),营
随机试题
引起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发生的主要因素是 A、微血管内皮细胞大量受损 B、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组织制定国家药典的机构是()
某桥梁的上部结构为5跨跨径为30m的混凝土简支梁桥,采用预制安装施工,则可将该桥
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包括()A.统计调查对象B.下级政府统计机构C.政府有关部门D.涉外调查机构E.民间调査机构
给水管网架空管道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每()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A.10B.15C.20D.25
体现有利原则的是A.杜绝对病人的有意伤害B.选择受益最大、损伤最小的治疗方案C.患者及家属无法实行知情同意时,医生可以行使家长权D.对病人一视同仁E.合
关于不稳定型心绞痛治疗中错误的是 A溶栓疗法B抗凝疗法C调脂治疗D冠脉介人疗法E冠脉旁路移植术
背景材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了二级公路施工项目,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10m。桩号K15+000~K18+000为石方开挖地段,石方含量达80%。...
特种作业风险较高,为保证作业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复审每()年进行一次。A.1B.2C.3D.4
依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应当谨慎地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B.应当足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