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Freeti2019-12-17  9

问题 甲、乙、丙、丁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B.甲以房屋作价30 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 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 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 万元出资C.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答案C

解析选项A: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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