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

昕玥2020-05-20  17

问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______份;在提交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根据______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 A. 2;保荐人 B. 4;中国证监会 C. 2;中国证监会 D. 5;保荐人

选项

答案C

解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第7条规定,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初次报送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根据审核需要,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发行人补充报送申请文件。发行人不能提供有关文件的原件的,应由发行人律师提供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如原出文单位不再存续,由承继其职权的单位或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出文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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