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可以形成准共有关系的是(  )。A.甲、乙共同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B.丙、丁共同对其发明专利享有专利权 C.戊、己共同取得对

admin2020-12-24  21

问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可以形成准共有关系的是(  )。

选项 A.甲、乙共同对其购买的房屋享有所有权
B.丙、丁共同对其发明专利享有专利权
C.戊、己共同取得对某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取水地役权
D.庚、辛共同对其债务人提供的汽车享有抵押权

答案C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05条的规定,准共有是指对所有权以外物权类型的共有,《物权法》对准共有的范围界定于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共有,但对于债权的共有或知识产权的共有,不列入。故选C、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6Oh0KKKQ
相关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