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的境内上市公司,为了引进优秀人才,加速企业发展, 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激励对象...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黄河公司是一家从事新能源技术开发的境内上市公司,为了引进优秀人才,加速企业发展,
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
(1)激励对象:共 100 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 30 人、业务骨干 30 人、技术骨干 37 人、独立董事 3 人。
(2)激励方式:股票期权计划。
(3)激励计划实施:
2018 年 6 月 20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黄河公司向激励对象每人授予 2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决定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1 日,自当日起只要激励对象在黄河公司连续服务满 3 年,即可于2021 年 7 月 1 日以每股 6 元的价格购买黄河公司的普通股,行权有效期为 2 年。授予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8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 9 元。在行权限制期内,黄河公司没有激励对象离开公司。在行权有效期内,甲公司从二级市场以每股 10 元的价格回购本公司普通股 200 万股,用于股权激励,所有激励对象均行权。
要求:

选项 分析、判断黄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不当之处有: ①激励对象存在不当之处:激励对象包括 3 个独立董事。理由: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监事也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②行权有效期存在不当之处:行权有效期为 2 年。理由:行权有效期为股权生效日至股权失效日止的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确定,但不得低于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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