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某省采用政府财政性拨款6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其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类型为固定单价合同,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各种措施项目费、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每一子目可以有两个报价,但不得超过三个。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子目,招标人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该子目的最低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各项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除以下两种情形外,结算时工程量不再调整:A.实际工程量差异在15%以上的据实调整工程量;B.工程设计变更。
(3)附件中给出的设备材料暂估价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投标人应依据市场实际情况填报。
(4)投标函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5)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去掉一个最低、一个最高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中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价时,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
【问题】
指出上述报价条款中的不妥之处,逐一说明理由。
该招标文件中对报价要求的不妥之处和相应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每一子目可以有两个报价。
理由:只能有一个投标价格,每个子目允许两个报价将在事实上形成两个投标价格。
(2)不妥之处: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该子目的最低报价作为结算依据。
理由: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本人的意思表示,不应以他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可规定为:
视为已经包含在该投标人其他报价之中。
(3)不妥之处:投标人对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报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理由:工程量准确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4)不妥之处:实际工程量与其填报工程量差异在15%以上的可以调整;
理由: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应据实结算。
(5)不妥之处:招标文件提供的暂估价供投标人报价时参考。
理由:暂估价为非竞争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修改暂估价。
(6)不妥之处:规定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中标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评标价时为其投标报价。
理由:中标价必须为中标人的投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