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 的部分音乐作品作

tikufree2020-05-20  37

问题 某影视中心在一电视连续剧中为烘托剧情,使用播放了某正版唱片中的部分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该使用行为未经许可为由要求制片人支付报酬。该协会的要求被拒绝后,遂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播放行为是合理使用行为B.播放行为侵犯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C.播放行为侵犯了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播放权D.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不是正当原告

选项

答案ABCD

解析本题涉及对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本题中,某影视中心使用该音乐作品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故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同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对于音乐作品被侵权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诉讼原告,故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的难点在于:(1)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应当如何理解?对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包括音乐作品的作者或者音乐作品的投资人,表演者一般不能视为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人,而只能作为音乐作品的邻接权人。本题中,该音乐作品已经出版,故不存在侵犯音乐作品的作者或者音乐作品的投资人的表演权,而存在侵犯作为音乐作品邻接权人的表演者的表演权。故B选项的表述错误。(2)录音制品制作者是否享有播放权?依据《著作权法》第42条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不存在播放权的问题,故C选项表述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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