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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拟定为1 5年。项目建设投资1 0 0 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费用8 9 00万元(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9 1 0万元),无形资产费用8 00万元,其他资产费用3 00万元。建设投资在建设期第1年和第2年分别按4 0%和6 0%的比例均匀投入。生产期第1年需要流动资金6 00万元,达产年份需要8 5 0万元,流动资金在各年年初投入。
建设期各年建设投资的3 5%由资本金投入,其余由银行贷款在各年年中投入,贷款年利率为7%,每年计息一次。建设期内不支付利息,自投产后4年内采取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偿还贷款。流动资金的3 0%来自资本金,7 0%来自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6%,每年计息一次,生产期不偿还流动资金借款。
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 5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无形资产在1 0年内平均摊销,其他资产在5年内平均摊销。
项目投产第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2年起各年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达产年销售收入为1 5 00 0万元,经营成本为4 5 00万元,其中3 6 00万元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动力等可变成本。
以上收入、成本数据均为含税价格。本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 7%,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增值税的1 2%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 5%,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
【问题】
1.计算项目的建设期利息。
2.计算项目总投资(含全部流动资金)。
3.计算项目计算期第5年的偿债备付率,并据此判断项目当年的偿债能力。(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建设期第1年银行贷款为:1 0 000*40%*(1-35%) =2 600(万元),建设期第1年借款利息为:Q1=2 600/2*7%=91(万元);建设期第2年银行贷款为:1 0 000*60%*(1-35%) =3 900(万元),建设期第2年借款利息:Q2=(2 600+91+3 900/2)*7%=324. 87(万元)。
项目的建设期利息为:Q=Q1+Q2=91+324. 87=415. 87(万元)。
2.项目总投资为:10 000+415. 87+850=11 265. 87(万元)。
3.项目计算期第5年折旧费与摊销费=(8 900- 910)/15+800/10+300/5=672. 67(万元);
项目计算期第5年息税前利润=(15 000-4 500)*(1-17%*12%) -672. 67=9 613.13(万元);
项目计算期第5年所得税=9 613. 13*25%=2 403. 28(万元);
项目计算期第5年应还本付息额=[10 000*(1- 35 %)+415. 87]/4+[10 000*(1- 35%) +415. 87]*[1-(3-1)/4]*7%=1 971. 02(万元);
项目计算期第5年的偿债备付率=(9 613. 13+672. 67-2 403. 28)/1 971. 02=4.00。
项目计算期第5年的偿债备付率4. 00>1,说明项目当年还本付息的资金足以偿付当年债务。
本大题第1问主要考查建设期利息的计算。由题目中已知资料可知:项目建设投资1 0 000万元;建设投
资在建设期第1年和第2年分别按40%和6 0%的比例均匀投入;建设期各年建设投资的3 5%由资本金投入,
其余由银行贷款在各年年中投入,贷款年利率为7%,每年计息一次;建设期内不支付利息,自投产后4年内
采取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偿还贷款。则建设期第1年银行贷款为1 0 000*40%*(1- 35%)=2 600
(万元),建设期第2年银行贷款为1 0 000*6 0%*(1- 35%)=3 900(万元),所以第1年借款利息Q1=
(P1-1+A1/2*i== 2600/2*7%=91(万元),第2年借款利息Q2=(P2-1+A2/2*i=(2 600+91+3900/2)*7% =324. 87(万元),该项目的建设期利息为Q=Q1+Q2
=91+324. 87=415. 87(万元)。
本大题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项目总投资的计算。工程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组成。项目建设投资1 0 000万元,由上问可知建设期建设投资的利息为415. 87万元,达产年份需要流动资金8 5 0万元,故项目总投资=10 000+415. 87+850=11 265. 87(万元)。
本大题第3问主要考查项目的偿债能力及其指标的计算。偿债备付率是从偿债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
反映偿付债务本息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偿债备付率=(息税前利润+折旧费+摊销费-所得税)/ 应还本付息额
由题目中已知资料可知,项目建设投资1 0 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费用8 900万元(含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9 1 0万元),无形资产费用800万元,其他资产费用3 00万元;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1 5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残值为0;无形资产在1 0年内平均摊销,其他资产在5年内平均摊销。所以项目计算期第5年折旧费与摊销费=(8 900- 910)/15+800/10+300/5=672. 67(万元)。项目投产第1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 0%,第2年起各年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达产年销售收入为1 5 000万元,经营成本为4 5 00万元,其中3 6 00万元为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燃料动力等可变成本;以上收入、成本数据均为含税价格;本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 7%,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增值税的12%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 5%,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建设期内不支付利息,自投产后4年内采取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偿还贷款;生产期不偿还流动资金借款。故项目计算期第5年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营业税金及附加=(1 5 000-4 500)*(1-17%*12%)-672. 67=9 613. 13(万元),项目计算期第5年所得税=9 613. 13*25%=2 403. 28(万元),项目计算期第5年应还本付息额=(6 500+415. 87)/4+(6 500+415. 87)*[1-(3-1)/4]*7% =1 971. 02(万元)。所以项目计算期第5年的偿债备付率=(9 613. 13+672. 67-2 403. 28)/1 971. 02=4.00>11,说明项目当年还本付息的资金足以偿付当年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