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1

问题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作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选项 A.处分原则B.辩论原则C.两审终审制度D.回避制度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题干中,一审只提到了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而一审的判决也仅仅只是对王某要求解决的婚姻关系问题作了判决。但是,二审判决却处理了三个问题:判决离婚,判决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这就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应限定于原告诉讼请求之范围内,这是处分原则的要求。二审超裁的行为违反了处分原则,故A选项正确。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一审判决没有处理的问题,二审直接进行了判决,根据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不能再上诉救济,二审判决违反了两审终审制,故C选项正确。前述已经指出,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二审法院违反两审终审制,通过一次审理就作出了终审判决,也就意味着当事人丧失了一次辩论机会,故B选项正确。题干不涉及回避制度,故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2jE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