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职称考试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
admin
2020-12-24
7
问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选项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数罪并罚【详解】根据《刑法》的规定,A选项中对甲的判刑应当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甲的总和刑期为36年,即对甲的量刑幅度为15年到25年,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前一个判决的18年与后一个判决的15年并罚,由于总和刑期未超过35年,幅度应为18年到20年,B选项的19年是正确的,再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B选项的说法正确;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C选项中,应先将18年减去5年,得出13年,然后和新犯的故意伤害罪所判的15年并罚,幅度为15年到20年,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第2款修改为:“……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没收财产、罚金的种类不同,应分别执行。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JUQKKKQ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两厂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了仲裁条款。后因甲厂加工的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乙厂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在法院辩论过程中,甲厂...
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 A.该公司属于中国公司、母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B.该公司属于外国公司、本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
法院对仲裁活动支持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A.当事人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且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在仲裁过程中,出现妨害仲裁秩序...
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A.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 B.当事人认为仲裁裁决具有可撤销情形的,可以向有关法院申请撤...
下列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表述,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B.法院审理破...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1200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5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6000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一案件法院不应当受理?A.1999年3月张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妻子林秀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林秀虹向法院起
(五)乙为了开咖啡厅向甲借款100万元,在还款期届满后,乙一直拒绝还款,甲无奈将乙诉至法院,法院终审判乙归还甲10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甲认为法院故意...
(五)乙为了开咖啡厅向甲借款100万元,在还款期届满后,乙一直拒绝还款,甲无奈将乙诉至法院,法院终审判乙归还甲100万元。在执行程序中,甲认为法院故意...
下列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委托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B.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担任委托代理人C.在离婚案件中,
随机试题
病毒与立克次体相同的特点是 A.均含有DNA和RNA B.在人工合成培养基中
下列各项属于局域网的拓扑结构的是()。 A.通信子网 B.卫星无线电网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
魏洁是一名缉毒工作人员,常年在外奔波。最近她感觉视力越来越模糊不清,去医院检査被
小班幼儿兴趣爱好多变,大班幼儿则开始形成较稳定的个性倾向,这说明儿童心理发展的趋
以下关于审计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关于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正确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下列各项中,关于仲裁过程中的证据提供、收集和应用,说法正确的是()。A、证据的提供应由公安或者检察部门负责B、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经当事人同意,可以
可以反映离散程度的指标有()A.极差B.标准差C.方差D.众数E.平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