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

昕玥2020-05-20  27

问题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B.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C.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但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案件,应由原审法院管辖D.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选项

答案D

解析《民诉解释》第299条规定,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后,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本条中,"可以"二字,表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引起的第一审程序,不必然产生中止原判决执行的法律效力,故选项A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第三人撤销之诉是通过撤销生效法律文书从而改变被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故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第三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从而起诉主张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诉讼,故选项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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