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31

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分工负责是指三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B.互相配合是指三机关以惩罚犯罪分子为目标,通力合作,互相支持C.互相制约是指三机关按法定职权和程序互相监督D.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这种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体现

答案ACD

解析选项 A 正确。分工负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据法律有明确的职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互相推诿。选项 B 错误。互相配合,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相互支持,通力合作,使案件的处理能够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追究、惩罚犯罪的任务。选项 C 正确。互相制约,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按照诉讼职能的分工和程序上的设置,相互约束,相互制衡,以防止发生错误或及时纠正错误,保证准确执行法律,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选项 D 正确。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互相监督关系,是权力制约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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