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2012年度获得以下收入:(1)工资奖金收入8万元,全年共缴三险一金0.5

昕玥2020-05-20  17

问题 王先生2012年度获得以下收入:(1)工资奖金收入8万元,全年共缴三险一金0.5万元;(2)劳务报酬收入2万元;(3)买卖股票盈利2万元。上述收入已经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王先生是否需要在2013年3月31日之前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为什么?(  )A、需要,因为王先生2012年所得已经达到12万元B、需要,因为王先生的部分所得没有纳税C、不需要,因为王先生2012年所得没有达到12万元D、不需要,因为王先生各项所得已经缴过税了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除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全年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三险一金”+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中股票转让所得=8-0.5+2+2=11.5(万元)<12万元,不需要申报。买卖股票所得虽然暂时免税,但仍然应当计算在总所得之中来判断是否达到1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awp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