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 甲加油站经销国内乙企业生产的润滑油,经乙的同意,甲在润滑油的桶上使用

题库总管2019-12-17  13

问题 共用题干甲加油站经销国内乙企业生产的润滑油,经乙的同意,甲在润滑油的桶上使用了丙企业生产的某著名品牌的装潢,由于使用了丙企业生产的某著名品牌的装潢,乙企业生产的润滑油的销售情况非常好。其他一些企业得知后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这些企业认为这种行为排挤了其他润滑油生产企业的市场地位。甲认为,其行为是得到乙的许可的,其不应当承担责任。乙认为其产品已经卖给了甲,因此,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请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该行为应当如何处罚、()A、停止违法行为B、没收违法所得C、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D、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ABCD

解析【考点】不正当竞争手段。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了五种欺骗性交易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装潢,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因此,本题选A项。 【考点】不正当竞争手段。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损害竞争对手。本题中甲加油站在经销国内乙企业生产的润滑油时经乙厂同意在油桶上使用丙企业的装潢,两家企业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选A项。 【考点】虚假宣传的要件。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虚假宣传的要件有下列四点:(1)主体为经营者或者广告经营者;(2)主体实施了虚假宣传的活动;(3)该行为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具有社会危害性;(4)主体为广告经营者则应具有主观故意,主体为经营者本身则不问其主观是否存在故意。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项。 【考点】混淆行为的行政及刑事责任。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的规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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