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tikufree2019-12-17  26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B.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最少 10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本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质询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批准广东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建置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孙某为中央军委副主席,这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答案C

解析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7 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A 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B 错误。根据《宪法》第 62 条、第 89 条、第 107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C 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副主席的人选,而不是选举,D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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