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各项是甲国驻乙国使馆做出的行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属于违法执行使馆职
下列各项是甲国驻乙国使馆做出的行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属于违法执行使馆职
昕玥
2019-12-17
70
问题
下列各项是甲国驻乙国使馆做出的行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属于违法执行使馆职务的有、()
选项
A、在合法前提下采取了一切手段调查乙国的政治、经济等情况并向甲国报告B、利用使馆馆舍庇护接受国的公民C、不经接受国同意,受未在乙国派有外交代表的丙国委托保护丙国及其国民在乙国的利益D、介入接受国国内的党派斗争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的职务主要有5项:(1)作为派遣国在接受国的代表,在处理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事务中,全面代表派遣国;(2)在国际法许可的范围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各项利益;(3)代表派遣国政府与接受国政府进行各项事务的谈判和交涉;(4)可以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调查接受国的各种情况,并及时向派遣国作出报告;(5)促进派遣国和接受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发展两国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合作。另外,使馆经约定可以执行国际法允许的其他职务,如领事职务;经接受国同意,还可以受托保护未在接受国派有外交代表的第三国及其国民在接受国的利益,这种情况下,接受国有权决定是否接受,选项C即属于未经接受国同意的情况,是违反国际法的。除了应该履行的职务外,使馆及其外交代表还承担着一定的义务,如需尊重接受国的法律规章;不得干涉接受国的内政,选项D介入接受国国内的党派斗争即属于干涉他国内政;使馆馆舍不得用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其他用途,选项B利用使馆馆舍庇护接受国的公民即属于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等等。综上所述,选项A是使馆5项主要职务中的一种。选项B、C、D则属于违反国际法的情况,因此,B、C、D项为正确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81S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子母补泻法”,肾经实证应取的腧穴是
下列选项中,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是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分为
违反卫生法中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
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的机构是
医师在执业中造成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给予
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是对以下哪类人员提出的行为规范的要求
下列各项属于医师执业规则禁止的行为是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适用于人群包括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这一行为规范的对象是
随机试题
(25-26题共用备选答案) A.心 B.肝 C.脾 D.肺 E.肾
咀嚼黏膜包括 A、硬腭和牙龈 B、颊黏膜 C、口底黏膜 D、舌黏膜
工程排污费属于()。
理学重道德的修养固然不错,其对于中国社会日后的发展贡献,也不容忽视,但不能否认,理学所倡导的偏重道德轻视事功的倾向,还有它那过分的自省自律,正好为专制帝王...
最适宜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的是A.铁剂及维生素B12B.叶酸及维生素DC.叶酸及维生素B1D.叶酸及维生素B12E.铁剂及维生素C
理中丸属A.泄泻类药B.虚证类药C.胃痛类药D.头痛类药E.眩晕类药
对项目团队成员()的考核,目的是为团队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A:工作成本B:工作纪律C:工作效率D:工作质量
()保证了人力资源总规划目标的实现。[2011年11月三级真题]A.费用规划B.组织规划C.制度规划D.战略规划
某家庭有五口人,均为甲市户籍。户主李某,47岁,在甲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妻子王某,42岁,在乙市某企业工作;李某儿子,l8岁,在甲市某职业高中上学;李某女儿...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挂牌成立,该交易所是由()共同发起设立的。A.上海期货交易所B.大连商品交易所C.郑州商品交易所D.上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