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
免费考试题库
2019-12-17
30
问题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D、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答案
ACD
解析
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选项B错误,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选项C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据此可知,“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该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836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骗取出口退税案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
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
2006年5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
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
甲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80万元。在法院的主持下,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386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
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
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在责任期限内治疗结束并被
某人将10000元存入银行,银行以复利2.25%计息。那么,3年后从银行取得的本
先兆流产与难免流产的主要鉴别要点是 A.出血时间长短 B.宫口开大与否 C
男,70岁,全程无痛性肉眼血尿3个月,间歇发作伴乏力,消瘦。B超示右肾占位病变直
公司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应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在单因子方差分析中,因子A是二水平的,在每一水平下重复进行了3次试验,结果如表所
已知某机器设备的有形损耗率为30%,该设备的已使用年限为6年,则该设备的尚可使
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条件下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患者,女性,30岁,右下后牙缺失,要求镶牙。口腔检查:右下5缺失,间隙正常,牙槽
【背景资料】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如下: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