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乙公司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120万元的义务,向区人民法院申请

shuhaiku2019-12-17  36

问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120万元的义务,向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区人民法院发现乙公司已停业半年之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乙公司曾在一年前购买上市公司丙公司的股票,价值110万元,对此,区人民法院可以:()

选项 A:扣押股票,并强制乙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B:直接对乙公司的股票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用于清偿债务C:直接将股票抵偿给甲公司D:将丙公司变更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答案ABC

解析【考点】对股票的执行。详解:《执行规定》第52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所以,A、B、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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