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情况如下: (1)考虑到舞弊性质...

admin2020-12-24  17

问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审计工作底稿记载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情况如下:
(1)考虑到舞弊性质严重,而分析程序所提供的审计证据的精确程度和保证水平不高,A注册会计师要求项目组成员在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舞弊风险时避免使用分析程序。
(2)尽管甲公司难以实现2016年度预期的利润目标,A注册会计师仍直接假定收入完整性认定存在舞弊风险。
(3)甲公司销售给未披露关联方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非关联方,但低于已披露的关联方,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项交易的舞弊风险处于高水平。
(4)甲公司在接近2016年末发生了大量的销售交易,A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销售交易中存在舞弊。
(5)甲公司未经客户同意,将商品运送到销售合同约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点。项目组成员提请作为舞弊风险迹象。A注册会计师未予认可。
要求:
针对上述情况(1)至(5),不考虑其他情况,逐项指出是否恰当。如认为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情况(1)不恰当。分析程序是识别收入确认舞弊风险的较为有效的方法,注册会计师需要重视并充分利用分析程序。 情况(2)不恰当。如难以实现预期的利润目标,则收入的发生认定存在舞弊风险的可能性较大,而完整性认定则通常不存在舞弊风险。 情况(3)恰当。 情况(4)不恰当。接近期末时发生大量的销售交易属于舞弊风险的迹象,但存在舞弊风险迹象并不必然表明发生了舞弊。 情况(5)不恰当。未经客户同意,将商品运送到销售合同约定地点以外的其他地点,属于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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