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招标中心受某医院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大型医疗设施。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300万元。该招标中心在政府采购网上刊登了招标公告,全文如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某大型医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中心受××医院的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内容:采购某大型医疗设施1套。
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 1 3年2月25日起至20 1 3年3月7日止每日8:30~17: 3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中心101室出售,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如需邮购,另加邮费50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③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必须取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
④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完整的原装进口设备。
(5)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 1 3年3月1 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地点:××招标中心一楼会议室(××市××区××街2号)。
【问题】
1.工程货物招标公告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2.产品生产者的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包装与标识应满足什么要求?
3.指出上述招标公告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货物招标公告应当如实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资金来源;
(3)交货的地点和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其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③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对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要求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③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④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⑤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⑥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3.本招标公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招标公告内容不完整,具体表现在:
①招标公告没有公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投标人无法就招标项目相关事宜及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②没有公布招标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应该在招标公告中将政府采购项目性质予以公布。
③未提供招标项目的用途和简要技术要求。
④没有规定交货的地点,交货地点对货物售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在国际招标采购中,容易在合同履行时产生争议。
(2)采用的招标方式不当。
本项目采用的是国内公开招标。如果财政部门批准其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应该采用国际招标。
(3)招标公告要求“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完整的原装进口设备”不符合法律规定。采用国际招标的,不同国家的投标人和产品应当受到平等对待。
(4)自招标文件发售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0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都规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本项目2月25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3月1 2日投标截止,共计只有16日(2月份共28日),不符合法律对投标时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