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委托监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土方工程量为28000m3,土方单价为18元/m3。
施工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超出原估计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应调整为15元/m3。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时间单位:月)。其中工作A、E、J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必须顺序施工。
【问题】
1.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图3-1中哪些工作应为重点控制对象?施工机械闲置的时间是多少?
2.当该计划执行3个月后,建设单位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工作F。根据施工组织的不同,工作F可有两种安排方案。方案1如图3-2所示;方案2如图3-3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作F的持续时间为3个月。比较两种组织方案哪一个更合理?为什么?
3.如果所增加的工作F为土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的工作F的土方工程量为10000m3,则土方工程的总费用是多少?
1.重点控制对象为工作A、E、H、K、M;施工机械闲置时间为4个月。
2.方案1工期21个月,机械闲置时间为6个月;方案2工期为20个月,机械闲置时间为4个月;所以,方案2更合理,工期短,机械闲置时间少。
3.新增工作F增加土方工程量10000m3,超出原估算土方工程量的15%;10000m3>28000×15%=4200(m3);超出部分为10000-4200=5800(m3)。土方工程总费用:(28000+4200)×18+5800×15=66.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