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学校教师殷某,因不服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其浮动工资、奖金,将学校告上法庭。该校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授课教师进行奖惩,并...

admin2020-12-24  22

问题 安徽某学校教师殷某,因不服学校以“联考”成绩差为由扣罚其浮动工资、奖金,将学校告上法庭。该校每学期举行一次联合考试,学校依据学生成绩对授课教师进行奖惩,并排名次,决定课时多少。“联考”风刮起后,一些教师为获取奖金或避免处罚而抢占课时、搜罗资料、竞猜考题,使学生负担加重,积极性受挫,而教师人人自危,把素质教育抛掷脑后。联考之后,因为殷老师所带班级学生的成绩较差,学校决定扣罚殷某的工资和奖金。殷某认为他的合法财产权受到了侵害,对学校的做法十分不满,最终决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殷老师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解析(1)殷老师的做法是正确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对职工的工资,除了法律规定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允许任意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当教师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教师有权提出控告,以求得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扣罚教师工资,是侵害了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不仅是对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的侵犯,也将危及教师及其家庭生计,严重危害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材料中殷老师对于学校的不合理做法能够积极地提出申诉,说明教师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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