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27

问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96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8000元。(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6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6400元。(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32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销售价款3480元。已知:除了食用油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外,本题涉及的其他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4.甲食品厂当月赠送自产瓶装乳制品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320÷(1+16%)×16%=320(元)B.3480÷(1+16%)×16%=480(元)C.2320×(1+10%)×16%=408.32(元)D.3480×16%=556.8(元)

答案B

解析该批乳制品有同类乳制品价格,应按同类乳制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能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此外,题目明确交待“3480元”为含税价款,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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