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开展地方自行法债试点。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16

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开展地方自行法债试点。

选项 A:浙江省B:深圳市C:上海市D:江苏省

答案ABC

解析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所谓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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