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 年5月甲企业发生如下事项: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300万...

admin2020-12-24  14

问题 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5 年5月甲企业发生如下事项:
(1)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300万元。
(2)从其2014年1月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取得税后股息收入100万元。
(3)转让其持有的丙公司的股权,取得转让收入400万元,该股权的投资成本为220万元,占丙公司股权的比例为10%,丙公司股东留存收益为8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取得乙公司的股息收入是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3、计算甲企业转让丙公司股权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①甲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②接受捐赠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接受捐赠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甲企业取得乙公司的股息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3)甲企业转让丙公司股权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400-220) x25% =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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